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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668 川招代号:5715);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五、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七、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九、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十一、加分政策、录取规则及录取时调档比例: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顺序志愿或者平行志愿投档后,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下列考生:① 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②英语分数高、③具有艺体特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十二、学费标准: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十四、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中国联通奖学金、菲尼克斯奖学金、飞舸模具奖学金、满庭芳奖学金等。

  十六:联系电话:0833-7820888、7820666;传真:0833-7820777;网址:www.cdutetc.cn;E-mail:zsb@cdute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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