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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层次:本科

  办学特点: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经过三十多年的办学历程,学校已发展成为工学、文学、管理学为主,艺术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医学、理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一定办学规模的城市型综合大学。

  十陵校区: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金牛校区:成都市营门口花照壁街6号;华夏职教培训中心:成都市花牌坊街南熏巷25号。

  三、录取规则及办法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所有已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调换专业。

  (五)我校单独设置考点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同意的前提下,专业成绩采用我校的校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江苏的考生选测科目按江苏省的要求进行,等级要求达到C级以上(含C级),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采用先等级后分数的原则。

  (九)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四、外语语种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二)为了毕业后能更好的就业,建议报考我校旅游、酒店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报考我校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严格按省、市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1、为了鼓励成绩优异的考生报考我校,学校特制定了 《成都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奖励额度最高可达万元。

  八、颁发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

  考生和家长可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我校在录取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大道十陵

  学校网址:http://www.c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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