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主页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我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隶属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1、天府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392号;

  三、录取规则: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考生的投挡,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院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4、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退档。

  6、我院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8、填报我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的学生最好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10、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建议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的考生方可填报;身高低于 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8米的男生及乙肝两对半病毒携带考生因就业原因不宜填报该专业。

  1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具体见招生计划)。参加企业培训和接受企业服务的费用由企业收取。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按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章程执行,对贫困生实行资助、补贴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联系电话:028-82732146 028-82732733。

  学院网站地址: www.cdnkxy.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