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Hunan College for Preschool Education
第四条 专业设置: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商务英语、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室内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17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15个省招生。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高泗路600号。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
7.上报有关招生数据。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和体育类各招生专业,认可省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师范教育类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无残疾。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
第十八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该门类省统考须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或体育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志愿。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资助金和校内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
第三十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第三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yesf.com;招生就业处网址:在学校网站http://www.hnyesf.com首页点击招生就业链接即可;招生办公室信箱:hnszzjb@163.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272844。邮编:415000。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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