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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沧州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105)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沧州师范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位。

  七、招生范围: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按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5、英语本科专业要求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7、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在取得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9、2018年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1、培养费: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十、招生咨询:

  网 址:http://www.caztc.edu.cn

  电 话:0317—2159817 2159818(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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