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主页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办学地点: 大连市开发区大学城人文街80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我院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的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三、招生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层次 授予学位门类
110201 工商管理 4年 工商管理类 本科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方向) 4年 工商管理类 本科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方向) 4年 工商管理类 本科 管理学
110209W 电子商务 4年 管理学 本科 管理学
050201 英语 4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文学
050207 日语 4年 外国语言文学类 本科 文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经济学类 本科 经济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电气信息类 本科 工学
080305Y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4年 机械类 本科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4年 机械类 本科 工学
050408 艺术设计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50408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日语强化]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形象设计方向)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方向)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1406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4年 艺术类 本科 文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印章;毕业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我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执行。

  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为1200元/年·生。

  4、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1、文理类专业

  ⑵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⑷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各省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2、艺术类专业

  ① 德、智、体全面考核;

  ③ 对文化课成绩高于考生所在省普通文理类二批本科控制线者优先录取;

  在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10分。

  各专业均制定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各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注:文化课总成绩为考生高考原始分数

  1、奖学金

  2、其它资助办法

  八、招生业务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0411-39261555 0411-39261568 0411-39261569

  邮政编码:116600

  E-mail:garyr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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