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院工学院2013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英文译名:CAEPInstituteofTechnology
第二条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八区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独立成人高等院校
30多年来,学院坚持为国防军工和地方经济建设发展服务,培养输送了大量合格的技能人才,其中高技能人才约4000余人。近5年普通专科的学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学院曾先后获四川省数控人才培养奖,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评估优秀学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实训设施齐全。设有机电技术及自动化、电子电气技术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文与管理科学4个系10个专业方向。拥有数控加工中心、测量实验室、多轴数控机房、DSP/EDA/PLC控制系统、数控电气维修、单片机应用、电机拖动、电子技术、电工技术、网络机房等40余个实验和实训场所。学院实行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已与中物院院属各研究所和企业、长虹集团、九洲电器集团、空气动力研究中心、第二重型机械集团、东汽公司、成都飞机公司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学院者优先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我学院的考生录取满额时,不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未满额,则按比例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投档比例为1∶1.2,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5、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
第七条收费标准:
2、住宿费:700元/人·年
第九条毕业与就业
2、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除了将毕业生推荐到联盟企事业单位外,还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和创业。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传真:0816-2482979
邮箱:caepit@163.com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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