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五一”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安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全校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校师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有毒有害实验药品要集中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要高度重视维护学校的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出行安全教育和离包报备工作;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师生遵纪守法,远离黑恶势力,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盗、防诈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后勤部门要做好学校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校内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督促校内施工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施工安全;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各学生公寓值班值守工作。
五、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掌握教职员工外出旅游等情况,要对外出旅游教职员工加强安全教育,做好自身防护工作;要提醒学生要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六、各单位要在4月30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于4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
七、保卫处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193110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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