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北京工商大学是在1999年6月由北京轻工业学院(1958年成立)和北京商学院(1950年成立)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大学。
第三条 学校专业优势突出,覆盖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法学和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培养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人才。普通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美术类)和第二学士学位等。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条 我校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九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学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级差”原则上为3~5分,具体数值的设定以符合考生最大志愿满足率为标准,由网上录取系统自动分配专业。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四条 目前我校学生按学年交纳学费,根据属地原则,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其中英语专业学费为5000元,艺术类(含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为10000元,其它专业学费为4200元或4600元。如果实行按学分收费方案,将执行北京市教委和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100048
监察电话:(010)68984687、81353212
招办网址:zsb.btbu.edu.cn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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