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四校区)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招生对象
第五条 收费标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3.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格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七条 特殊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通知书寄发
第四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
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十二条 章程适用范围
第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
第十四条 相关说明
网 址:www.bjczy.edu.cn
邮政编码:100010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