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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号:10857(国标) 1105(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北里甲1号(东校区)

  北京市密云县西大桥路7号(密云办学点)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特点:学院具有近60年建校历史,现是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是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 “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之一; 是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批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院校;是北京市信息技术类专业教师培训基地依托单位;是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在几十年的办学过程中,为我国培养了七万余名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职业能力的电子信息技术及综合类专门人才,为国家的电子工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党和国家领导人李鹏、李岚清分别为我院四十年、五十年校庆题词,历届国家电子行业领导对我院的人才培养给予了充分肯定。

  学院秉承“博学笃行,术道精诚”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树立先进的教育服务理念,充分依托行业办学的优势,深度开展产学合作,形成校企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培养模式,营造“校中有企、企中有校”的良好育人环境,使教学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现校内拥有11个生产性综合实训基地。校外企业实训基地、顶岗实习单位达300余家。

  招生对象:

  2. 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为准。录取规则: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考生的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其它录取条件;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优秀学生、运动成绩突出、有特长的考生;

  6、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院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住宿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住宿费标准收取,每年550-650元。

  1、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活动;有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

  咨询电话:010-64353978、64374282

  招生咨询邮箱:zsb@bi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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