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主页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我院结合自身高等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在规范招生和保证学院招生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学校校址: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招生条件及对象

  第五条 收费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一、 报名办法

  2. 关注学院微信(微信号:bibtwx),进入“掌上校园”或自主招生专题中在线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3月18日8:00—3月22日18:00。

  四、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北京东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或白底照片2张。

  (三)、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并装订成册,连同我院要求携带的原件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免试。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免笔试和免面试(如符合免笔试、免面试条件的只能选择免试一项),也可自愿申请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按照满分的90%计算。

  采用笔试和免笔试两种形式。

  (二)、初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文化基础知识,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及基本常识(人文、自然、生活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法律常识等),总分200分。免笔试考生成绩统一折算为180分,计入初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更高要求可参加笔试考试,最终以考试成绩为准。

  (四)、免笔试和免面试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均可,免笔试和免面试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免试一项):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4)、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者。

  (6)、美术专科合格可免相关专业复试。

  二、复试

  复试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

  主要将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其中考生专业素质测试主要是采取面试的形式重点考察考生报考专业的相关潜能(认知能力、动手能力、逻辑判断、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是对考生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和在校期间相关表现进行考察。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素质测试总分200分、综合素质测评100分)。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3月31日下午13:00—17:00考生在我院进行复试。

  三、免试入学(考生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免试入学)

  (2)、服役期间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及以上。

  (4)、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6)、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者。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流程

  一、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三、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一定比重对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进行评定,并得出最终分数,评定方法如下:

  四、免试入学考生综合成绩计满分。

  六、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考生和农村户口考生。

  八、我院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严格执行。

  第九条 录取流程

  第五章 后续管理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和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传真:010-61590456

  E-mail:1746767542@qq.com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