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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会计 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微电子 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金融学(中职本科)、市场营销(中职本科)、旅游管理(中职本科)、会计学(中职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 专业。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男女比例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备注

  120203K

  4年

  管理学

  2

  会计学

  文/理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证书

  120201K

  4年

  管理学

  4

  市场营销

  文/理

  

  120601

  4年

  管理学

  6

  化学

  理

  师范

  082502

  4年

  工学

  8

  应用化学

  理

  

  040104

  4年

  教育学

  10

  小学教育

  中师

  师范

  060101

  4年

  历史学

  12

  旅游管理

  文/理

  

  020101

  4年

  经济学

  14

  金融学

  文/理

  

  020301K

  4年

  经济学

  16

  食品科学与工程

  理

  

  082702

  4年

  工学

  18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

  师范

  070102

  4年

  理学

  20

  日语

  文/理

  

  050201

  4年

  文学

  22

  法语

  文/理

  

  070201

  4年

  理学

  24

  新闻学

  文/理

  

  130305

  4年

  艺术学

  26

  软件工程

  理

  

  080701

  4年

  工学

  2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

  

  080414T

  4年

  工学

  30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

  

  080801

  4年

  工学

  32

  通信工程

  理

  

  130402

  4年

  艺术学

  34

  音乐表演

  艺文/艺理

  

  030101K

  4年

  法学

  36

  思想政治教育

  文

  师范

  050101

  4年

  文学

  38

  汉语国际教育

  文

  师范

  040203

  4年

  教育学

  4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

  

  080905

  4年

  工学

  42

  航海技术

  理

  

  081804K

  4年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

  六、录取办法说明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中职(中师)本科、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食品质量与安全、汉语国际教育(师范)专业在普通类本科一批招生,其他普通类专业在本科二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艺术类绘画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体育类在体育类本科二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的相关规定。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体育类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体育(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本科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专业综合分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如再相同,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1)体育类专业

  (2)艺术类专业

  河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及山东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成绩;辽宁省美术类、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美术类、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按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表演综合成绩=专业课总分*80%+文化课总分*20%

  7、联系电话、网址

  网址:http://www.bhu.edu.cn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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