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邮编:266520
第七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九条 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一所本科层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等院校。2011年正式开始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考生,现有在校生1984人。
学院校园占地509.43亩,规划建筑总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建筑面积8.84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37万平方米;学院学生运动场馆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其中室内活动场所约0.12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2.89万平方米,配有标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以及相关设施。
截止2015年3月,馆藏纸质图书总量5.33万册,电子图书2378册,各种期刊250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值约1.61亿元,主要包括摄影视频设施、特殊灯光照明设施、语音教学组合设备、影像基础冲洗设施、剧场排练配套设施、视频图像处理设备以及3D动画制作设备、3D影院放映设备、3D电影前后期制作设备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万余元。
学院现有文学、导演、表演、摄影艺术与技术、视觉艺术、录音艺术与技术、动漫艺术、传媒管理8个系,2015年共开设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录音艺术、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和文化产业管理9个专业。
2005年2月,学院项目经青岛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08年6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同意北京电影学院在青岛市设立独立学院。
2010年9月,学院由教育部组织国家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评审正式通过。
2010年10月23日正式注册。
4、办学理念:强综合、厚基础、重实践
学院在办学层次上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留学生和研究生教育;在发展目标上,努力把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培养数字影视艺术与技术复合型应用人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创作型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报考导演专业、录音专业、美术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3、所有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根据国家规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本科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学费收取标准
第二十条 学生退费规定
2、 收费票据是学生交费证明,学生应妥善保管。发生退费时,应将收费票据交回财务处。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和金额如下:
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8万元——2万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2%;
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千元,获奖人数不超过全院参评人数的4%;
获得奖学金总人数不得超过全院参评学生人数的15%,获奖学金者不能重复评奖。遇有名额限制时,按学习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名额用完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2、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每学年九月提出申请、银行每年审核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
4、凡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系提出书面贷款申请,经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系签署意见、加盖系公章,报学生处,并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2、思想道德品质和各方面表现良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者;
4、生活朴素,勤俭节约者;
第六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七章 联系电话、网址、考生须知
1、通讯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滩路689号
2、咨询电话:0532-86703000、 0532-86936825
学院网址: www.bfamcmc.edu.cn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报考我院的考生,凡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简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不再参加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校考。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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