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 高考招生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学院主要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及办公自动化专门人才。2007年接受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异成绩。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直系亲属或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4、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四、收费标准  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标准公寓1200元/人/年。

  六、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即可。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个院校志愿的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考生其它批次院校志愿的录取。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委办公厅相关部门进行,北京地区考生由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1年4月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