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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招生层次:专科

  第二章 收费标准

  1、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3、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5、宠物临床诊疗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7、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

  9、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11、给排水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

  13、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5、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700元;

  17、会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

  19、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1、电子商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3、供用电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5、汽车智能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27、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除国家资助政策外,我校还为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以下资助政策:

  2. 重大灾害及重大变故提供临时专项救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人:张雷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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