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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临床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口腔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
联系人:郑连勋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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