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11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级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州省教育厅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院校代码:12821;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院地址:贵州省安顺市凤凰西路27号。
二、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2.录取语种为英语。
4.具体录取方式: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2)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身高1.55m以上,无残疾。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在校生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可享受1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学院还可以通过奖、贷、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学生完成学业。
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院院长为组长,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完成。
学生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3-3229847 传真:0853-3234525
八、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九、新生管理
十、其他
十一、附则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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