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庆师范大学 > 高考招生 >

安庆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庆师范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一)考生能否录取主要看其总分是否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如我校第一志愿考生未满额,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执行考生所在省相关政策。

  1、英语专业(含法语专业):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考生只填报英语(含法语专业)一个专业且未填专业服从的,如其英语单科成绩未达我校最低录取线,应退档;

  (三)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1、因教学计划安排,我校原则上只招收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语种的考生也可报考,但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3、除体育教育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有关文件规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均不作要求;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学院

  七、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安庆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