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 邮政编码:725000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六、奖学金政策:
2、国家特困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 13509151237(凌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基础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66 教育系学工办:0915-3117933
机电工程系学工办:0915-32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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