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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录取按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实施: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专业考试必须参加省统考。

3、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证书: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颁发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 学费:按照晥价费〔2011〕89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标准:新生入学时入住老校区,按照教计〔2006〕1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6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待新校区可以入住时,2015级学生将搬至新校区,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住宿由学院统一按专业相对集中安排。

联系电话:0555-2311983、2311963

电子信箱:agdgszs@ah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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