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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合肥市泗州路40号(泗州路校区)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7. 录取时,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当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的相关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六、颁发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毕业文凭;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相关学科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551-65127392、65108764 )

  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49.cn E-mail: ahdxjhxy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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