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高考招生 >

安徽中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中医学院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首先按照“专业清”的原则,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实行“专业级差”原则,降一个分数级差(2分)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对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同等看待。

  (1)鉴于我校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无其它语种的师资和教学条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以免影响大学阶段外语的学习。

  (3)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其它各专业本专科男女不限。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安徽中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0551—5169029 ;5169202(传真)

  九.其他须知:

  2.本校在校外无分校和二级学院。

  3.为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加透明度,学校设立了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的部门。申诉电话:0551-5169025。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安徽中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