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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4.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关于医学类学生体检的要求为依据执行。对色觉异常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8、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10、2015年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学校网址: http://cc.a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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