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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优先录取志愿排序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
七、学费标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7126.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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