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三、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东校区:合肥市清溪路13号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体检要求: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本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联系方式:
各系咨询电话:
法律二系:0551-62233549;
公共管理系:0551-62233435;
传 真:0551-62233386 邮编:230031
招生网址:http://www.ahjgxy.com/zsjyw/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08-05
- 2016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