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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依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进入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 0551-3865888、3865837(传真)、386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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