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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院性质为民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统招院校。

  第五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其它普通类专业要求录取分数达到当地省招考办划定录取分数线。

  1、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省招办的控制线上录取。

  2、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考生不限语种。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颁发哈尔滨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册查询。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451—55697777、82916666

  联系人:孙艳波 网址:www.13451.cn

  官方微信号:1811813451

  到达学院的交通方式:哈尔滨火车站乘103路汽车到红旗大街站换乘337路汽车到城市学院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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