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为宗旨,以校本部在经济、管理、人文等学科方面具有的交叉综合优势为依托,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好的法学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广泛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 学生毕业后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二、专业特点与培养要求 本专业立足于我校本部师资力量雄厚的法学学科点,依托我校经济、管理、人文综合发展的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以法学专业为核心,跨管理学、经济学和人文三个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应达到以下培养要求: 1、较好的掌握现代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广的法学专业知识; 2、掌握从事现代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人文等基本知识; 3、熟悉与法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四、学制与毕业 学制3年。 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参加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活动并合格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