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本专业按照“以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两翼”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以信息获取和信号处理、物理电子与光电子、电子技术和微电子集成技术为主线,以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通讯与信息光学、集成电子系统和光电子系统的设计与维护以及相应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为宗旨,培养系统掌握现代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及人才培养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为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微电子学、物理电子与光电子领域内宽厚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该领域内从事各种大规模集成电路和半导体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通讯与信息光学、信息摄取和显示器件,乃至集成电子系统和光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和相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学、微电子学、光电子学、信号与系统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的信息电子实验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各种电子材料、工艺、器件和系统的设计、研究与开发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并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需的较宽技术基础理论;
3、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实验能力,计算机辅助分析、设计与测试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4、了解本专业领域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能力。
6、有较宽的知识面,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包括严谨的科学作风、独立工作的能力和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
7、掌握一门外国语言,能比较顺利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并具有初步的听、读、写的基础。
四、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 4年。
修业年限:3-6年。
五、毕业条件与授予学位
毕业条件:修读并通过教学计划表中所开设的课程,获得各课程类别规定的最低学分,总学分最低达到151.5个学分,方能毕业。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