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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 专业介绍

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方向)专业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以艺术文化为主体,辐射社会文化,能在各级政府文化艺术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等文化传播部门、音乐美术戏剧影视等艺术活动团体,以及群众文化、企业文化、文化产业、旅游文化等部门从事业务及管理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二、培养规格(一)系统掌握有关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具有较强的文化艺术管理和写作、编辑能力;(三)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能够根据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胜任各艺术门类以及群众文化、企业文化、文化产业、新闻出版、旅游文化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四)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五)了解文化管理的理论前沿的动态,及其国际和国内文化管理的发展现状;(六)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七)掌握一种外国语及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八)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三、学制、学分与学位(一)学制:四年。(二)学分要求:1.公共必修课38学分2.公共选修课10学分3.专业必修课34学分4.专业选修课50学分5.实践课程27学分共 计:159学分(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四、课程设置与时间安排见“教学计划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