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内容,具有一定法律实务能力,毕业后可从事司法、律师、检察、审判、法律顾问等法律实务工作或从事法学科研与教学工作的法学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2.思想道德素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心理调节能力与良好的心理卫生习惯,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 4.业务素质:系统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现行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从事本专业理论研究的初步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基础知识,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 5.身体素质: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科学锻炼身体的习惯,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二、学制:四年 三、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主干课程:法理学(含法学导论)宪法行政法(含行政诉讼法)民法(含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刑法(含刑法总论、刑法分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商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军事训练、专业实习、毕业论文、社会调查、法律咨询、模拟法庭、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