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专业
【①四年制、授予理学学士学位、仅招理科生②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限制文理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培养目标及特色:培养具有跨化学、药学、医学三大学科知识的综合型技术人才,使学生具备从事药学相关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后期依托实习和实践基地的师资培养具有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经营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开发、临床合理用药、市场策划等方面工作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2.核心课程: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物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药物分析、药事管理学等。
3.就业定位:毕业后在中药或西药制药企业、医院药房(制剂室)、中医药研究所、药检所、高(中)等医药院校、药监局、医药公司等部门从事药学应用、科研、教学、药品质量监测管理、药学营销等技术及管理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