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科研、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或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所需数、理、化及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系统地掌握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基本原理、知识和技能;了解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管理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掌握遥感应用、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技能和方法;了解我国资源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了解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的前沿问题、应用前景和发展动态;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有关信息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三、学制及总学分、授予学位
学制4年,总学分 , 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