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建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有创新精神,能在设计部门从事设计工作,并具有多种
职业适应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业务规格与业务范围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构造等课程的基本原理和设计手法;
熟悉常用建筑材料,并能在建筑设计中合理选用;懂得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其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接受
设计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与设计、建筑施工图绘制和承担相关技
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具有比较高尚的科学人文素质和外语语言综合能
力,在哲理、情趣、品位、人格方面有较高的修养。
2.掌握较扎实的数学、力学、结构等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基础和外语综合能
力;
3.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4.获得较好的建筑、规划、室内环境设计和工程实践训练,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本专业相邻学科的一般知识,如城市规划、园林设计、土木工程、建筑设备、环境保护和经济管理等学科的一般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
6.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工作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开发和组织管理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建筑学
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及原理、中外建筑历史、建筑构造、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居民区规划原
理与设计、城市设计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模型制作、快速设计与表现、测绘学实习、美术实习、建筑设计(1)(2)(3)(4)(5)(6)(7)、建筑构造实习、居住区规划设计、古建筑测绘实习、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快题、室内设计、设计院实习、城市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五.学制与学位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