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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介绍

音乐教育专业专业

一、专业名称(代码)

音乐教育(660209)

二、教育类型及学历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专科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学制

三年

五、就业面向

小学、乡村初级中学音乐教师、艺术培训机构的音乐教师

六、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职业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小学音乐教师及儿童音乐教育机构中从事儿童音乐教育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应用人才。

(一)素质目标

1.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自身思想品质、文化内涵与艺术修养,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

3.了解音乐教育事业发展趋势,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4.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情绪稳定,具有良好的个性品质和心理素质。

(二)知识目标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

2.系统掌握学生身心发展和小学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

3.掌握小学音乐教育岗位上所需的理论知识;

4.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及音乐制作的理论知识。

(三)能力目标

1.小学音乐教育教学中教案研究、教学设计、课堂管理的能力;

2.指导小学音乐教学中所需的弹、唱等技能训练的能力;

3.儿童音乐舞台艺术实践筹划、创编设计、组织管理、舞台表演的能力;

4.组织和指导学生利用音乐基本要素进行音乐创编的能力;

5.较强的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6.与学生、同事、家长等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协作能力。

七、毕业要求

(一)学生应修学分或应修读的课程

学生毕业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37学分,其中含公共课程29学分,专业课程79学分,实践课程29学分。详见结构图。

(二)应取得的资格证书及等级

1.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通过全国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普通话二级乙等等级证书。

(三)建议取得的证书

1. 计算机等级证书:达到全国计算机考试(CCT)一级水平。

2.英语等级证书:达到“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水平。

3.(不同舞种)舞蹈教师资格证书

4. 校内各项基本功考核证书。

八、专业核心课程

钢琴简易伴奏、合唱指挥与排练、儿童音乐剧与舞台实践、儿童节奏乐与创编、儿童音乐与创编 、小学音乐教学与活动设计、儿童歌曲边弹边唱

十、继续学习深造建议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继续专业学习有以下三个渠道:

(一)专升本学习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报考相应院校的对应专业,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层次的专业教育。

(二)自学考试专升本学习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自学考试的形式,报考相应院校的对应专业,获取本科层次的专业认证。

(三)研究生学习

专业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报考相应院校的对应专业研究生考试,接受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教育,强化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