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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书法教育专业 专业介绍

书法教育专业专业

一、专业名称(代码)

书法教育(660136)

二、教育类型与学历层次

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专科

三、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学制

三年

五、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小学以及各类培训机构,还可面向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公司、艺术品交易机构以及报社、杂志社;同时还可根据学生发展个性化需求,帮助其做好其潜力发展和职业发展的准备,通过专升本、考研等路径进一步获得专业提升,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开辟更多的渠道。

初始岗位:小学书法教师、培训机构书法教师;

发展岗位:艺术机构从事美术编辑、图文设计、策划服务、创作研究人员;

迁移岗位:进一步专业提升,从事书法创作和研究的书法艺术工作者。

六、培养目标与规格

培养热爱儿童、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掌握系统的小学教育以及小学书法教育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备扎实的书法专业功底、良好的专业素质,具有较强的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和临创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意识和能力的小学书法教师及各类书法艺术技能型应用人才。

(一)素质目标

1.思想素质: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法律意识和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人师表的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2.文化素质:掌握广泛的人文、自然、美学等知识,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艺术素养和审美品位。

3.专业素质:了解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和教师观;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高尚的审美理想和丰富健康的审美情感;有严谨的学风,敬业乐成,善于反思,勇于探索,具有开放意识及创新精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终身学习与自主发展的意识。

4.身心素质: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 知识目标

1.综合知识:具有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科学知识,熟悉常见的艺术作品和文学作品;具有一定的古代文学和文字学知识,了解书画收藏和艺术鉴赏的基础知识。

2.教育理论知识:掌握系统的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和小学教育规律,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进程,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小学教学组织运行的基本知识和要求;了解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身体发展、认知与学习心理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了解小学班级管理、课外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的相关知识;了解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小学书法学科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相关知识。了解前沿教育观念,不断更新知识储备。

3.书法专业知识

了解小学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书法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了解基本的书法美学观点及文字学等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各类书体的碑帖知识和临习方法,以及书法创作和相关专业(美术和篆刻)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三)能力目标

1.基本能力: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阅读理解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获得与处理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2.教师专业能力:具有根据所学知识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索的能力;具有观察、了解及指导儿童的能力;具有进行学生指导、班级管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能;具有组织和指导书法教学活动的能力,观察、评价儿童书法学习和发展状况,并以此作为依据制定新的教育活动计划的能力。

3.临摹与创作书法作品的能力,反思与终身学习的能力。

4.小学教师专业技能:掌握基本的听、说、读、写(板书)技能,计算、统计等技能,简单实验技能,社会研究技能,以及写、画、制(手工)等技能。

5.书法专业能力:掌握书法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楷、隶、篆、行、草等各类书体的基础临习技能,基础绘画、篆刻技能,具有书法专业必需的观察与记忆、模仿与创造、构图与章法、文学与文字等方面的能力;具有作品鉴赏的能力;具有书法课程和活动的设计组织与实施、培训与指导、宣传与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6.设计与鉴赏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熟悉书法及相关艺术市场发展情况。

七、毕业要求

(一)合格要求及应取得的资格证书

1.学生在校期间修满规定学分135学分

2.取得各项基本功考核合格证书

3.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等级证书

(二)建议取得证书

1.小学教师资格证书:通过全国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英语等级证书:达到“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水平。

八、专业核心课程

中国书法简史、中外美术简史、楷书基础、隶书基础、篆书基础、行书基础、书法创作基础、中国画(花鸟、山水、创作)、篆刻基础

九、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

(一)办学基本条件

专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书法教育发展需求,熟悉书法教育发展情况,积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具有书法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教师团队应学源丰富,所学专业涵盖书法及相关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师资职称结构按照1:2:3的比例高中低结合,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及专业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应依据学生人数满足数量要求,保证不低于三分之二的专业课程由校内专任教师开设。建立“双师型”专业教师团队,专任教师持有专业资格证书以及中级以上职称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聘请书法教研员、书法家和书法教育骨干教师参与教学团队。提供条件鼓励专业教师外出及出国交流学习、提升学历,不断提高教师素质,为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校内实训应具备书法临摹实训室、书法装裱实训室、微格教室、书法教室、美工教室、多媒体教室等专用教学实训场所。专用教学实训场所数量以班级(50名学生标准班级)为单位配备,满足书法专业学生校内实训要求。校外综合实习基地,应覆盖全省范围,原则上在开设书法科目的小学中遴选,数量上应满足学生的实习需要。

图书资料应涵盖书法及相关各学科门类的基本文献资料,以提升学生基本的人文、科学素养。书法教育专业资料种类应齐全,数量应充足,并形成持续型增加。资源类别应涵盖各种介质,尤其应重视电子资源、专业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与专业有关的各类图书生均册数应达到教育部相应的规定要求,为学生提供便捷的上网条件,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教学建议

坚持实践取向,推行“理论+实践”的教学模式,灵活采用各种教学方法,重点突出问题驱动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分析教学法、示范教学法、启发研究教学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借助专业图片资源库、课程资源网站,帮助学生获取更多的学习资源,增强自主学习的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采用集体教学和个别化学习相结合的形式。重视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指导学生处理好课内外学习的关系,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持续学习能力。

学生成绩评定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内容特点采取相应的考核方式。根据平时成绩与期终成绩相结合评定最终成绩,结合专业技能课程注重实践能力的考核,实习实训环节的考核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管理应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实践能力的训练和培养,通过真实有效的教学实践环节训练,使学生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幼儿园实践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十、继续学习深造建议

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持续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在工作实践中继续保持学习的积极性,对专业成长做出合理规划,在岗位研修中实现专业成长。

鼓励学生继续提升学历,通过全日制专升本或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各种方式获取本科文凭,并将学历提升与专业成长紧密关联。创作能力强的学生可进一步走上书法创作的道路。